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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教务处  编辑发布:教务处信息员  日期:2023-07-17 16:25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探索推进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253 号)要求,现开展第三批省级虚拟教研室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限额申报,河南省教育厅分配我校名额为1项,各教学单位限报1项。

二、建设类型

(一)建设范围。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虚拟教研室。鼓励建设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

(二)建设载体。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虚拟教研室。

(三)建设主体。我校申报主要为以教研室为主体建设的虚拟教研室。

三、建设任务

(一)创新教研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活力,厚植教师教学成长沃土。

(二)加强教学研究。依托虚拟教研室,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素养,提升教学研究的意识,凝练和推广教学成果。

(三)共建优质资源。虚拟教研室成员在充分研究交流的基础上,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项目、实训项目、数据集等教学资源,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

(四)开展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发挥国家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一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促进一线教师教学发展。

四、申报条件

1.高校教研室负责人应由国家级或省级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2.教研室成员不少于 10 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

3.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

4.虚拟教研室应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5.依托虚拟教研平台(自建或第三方平台均可)定期开展教研交流和资源协同一学期以上的优先支持。

五、遴选推荐程序

经各教学单位组织申报、学校组织校外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后,向河南省教育厅推荐,参加省级虚拟教研室评审。

六、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申报人填写《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申报统计表》(附件1)、《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附件2),于202384日(星期五)上午10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k699@126.com

联 系 人:刘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1853877149218638896687


附件:

  1.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申报统计表

  2.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

教务处

202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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