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规范和加强课程教学文档的建设与管理,现就各学院课程大纲的汇编工作通知如下。
一、汇编范围
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所有课程以及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其中通识教育课程由教务处统一汇编,其它专业类课程大纲由二级学院汇编(以专业为单位)。
二、汇编内容
课程大纲主要包括课程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其中实验类课程包括实验教学大纲,实习类课程包括实习教学大纲。各专业按照专业必修课程(含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实践创新课程)和专业选修课(含专业选修课程、学校特色课程、差别培养课程)两类,分两册进行汇编(详见附件1、附件2)。如果一门课程的课程大纲从课程开设至今进行了多次修订,汇编该门课程最新版本的课程大纲。
三、汇编格式
1.课程大纲汇编成册,须有封面和目录。目录原则上按照培养方案中的课程顺序(开课学期先后顺序)进行排列,汇编格式请参照模板(附件1、附件2)
2.排版格式要求
(1)纸型:A4纸,双面打印
(2)页边距:上2.54cm,下2.54cm,左3.18cm、右3.18cm。
(3)行距:固定值18磅。
(4)页码:封面、目录不显示页码,内容起始页码1,底部居中。
(5)其他要求:打印胶装时,封皮单面打印,目录页单面打印,“《课程名称》课程大纲”页单面打印,其余页双面打印,内容格式详见模板。
四、汇编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确保大纲内容详实、表述准确、文字通顺、格式美观。
2.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实行署名制,其质量由在课程大纲上署名者(制定人、审定人)共同负责。跨学院开设的课程,在汇编课程大纲时,开课学院应与课程归属学院积极沟通,课程归属学院制定课程大纲,开课学院进行汇编。
3.汇编之前,各学院要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对学院课程大纲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于暑假课程大纲检查专家的反馈意见要整改到位,坚绝杜绝低级错误(如学时、学分、课程代码等课程基本信息与培养方案不一致,教学内容与课程目标中的学时相加与总学时不符、课程目标写成毕业要求等)。
4.材料提交。各学院将排版规范、汇编成册的课程大纲一式两套(以专业为单位)于10月16日前提交教务处教研科(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24),只提供汇编本,不需电子版。
联系人:刘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303006
附件:
1.课程大纲(专业必修课程)汇编模板
2.课程大纲(专业选修课程)汇编模板
教务处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