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校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2023年河南省教育厅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工作安排,现就我校开展2023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2月4日—12月11日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具体安排
各学院要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爱国主义教育等相关法律知识。具体内容和活动形式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安排。
(一)持续推动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各学院要科学设计宪法学习宣传的内容形式,坚持贴近日常实际,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宪法教育与学院教育教学、日常管理相结合,要充分利用融媒体、宣传栏、电子屏等开展“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宣传,进一步在全校师生中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二)广泛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宪法主题歌曲的教育作用,广泛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详见https://qspfw.moe.gov.cn/html/notice/20231107/20965.html)
(三)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学宪法讲宪法”活动。请各学院通过举办宪法讲座、组织宪法晨读(内容见附件1)、开展升旗仪式、举办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丰富校园法治文化生活,营造我校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校蔚然成风。
请各学院认真梳理“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及时统计参与活动学生人数,及时总结主要做法和典型经验,将参与活动开展情况填写统计表(附件2),附带活动图片、视频,形成综合文字材料,于12月11日前报送至电子邮箱xcb@hafu.edu.cn,报送文件请统一命名为:XX单位2023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总结材料。联系人:刘禄峰,联系电话:69303813。
附件:1.宪法晨读内容
2.活动统计表
党委宣传部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