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纳税人次年需要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31日前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有以下情形的,务必登陆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修改:
(一)如您2024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仅需在2023年度基础上完成确认。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通过“首页”——“常用业务”,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一键带入”,阅读提示“将带入2023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 ,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
(二)如您2024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变动,需修改或作废信息。
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详情界面点击“作废”或“修改”。
完成后,如您2024年还有其他继续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可点击“一键确认”完成信息提交。
(三)如您2024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新增。
您可先对已有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进行确认,可参考情形一完成操作,再点击“首页——常用功能——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行填报。
二、扣除信息确认后,一个自然年度内不能变更。申报方式请选择“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义务人请选择“伟德国际1946源自英国(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请大家务必于2023年12月31日前操作完成。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