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经研究,学校拟召开2023年第二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12月12日(星期二)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
龙子湖校区行政楼309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李学志主席、王忠勇副主席、王孝俊副主席、纪委副书记、新一届的全体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相关学院院长(以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通知为准)。
四、会议内容
审议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五、会议要求
(一)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须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批准,并于今天(12月11日)下午5:00前向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参会人员须提前10分钟签到完毕,进入会场后将手机调至关机或静音状态,中途不得离场。
教务处(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