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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教师评学的通知

供稿单位: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3-12-22 16:30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教师评学是任课教师对修读该课程的学生学习状况作出的总体评价,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本学期教师评学工作于20231222(周五)20231229周五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学的主体、对象与内容

1.评学主体。全校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的教师。  

2.评学对象。教师对应学期授课的所有教学班学生。

3.评学内容包括所任课班级的课堂秩序品德修养自主学习上课状态师生互动作业情况课外交流知识掌握实践能力等。

二、评学的组织

1.教师评学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数据收集与反馈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负责。

2.各教学单位成立由党政领导、督导组组长、教研室主任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学小组,负责本学院的教师评学工作。

三、评学的流程

本次评学使用麦可思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详见附件《教师评学操作流程》。

四、注意事项

1.评学前教师应首先核对课程是否与实际相符,若有问题可提交所在学院的教学秘书,统一反馈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知行楼312室)协调解决。  

2.如需密码重置请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申请,有问题可咨询信息化办公室

附件:《教师评学操作流程》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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