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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质量管理中心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19-10-18 11:49  点击:[]

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19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9〕36号)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和河南省教育厅的相关工作部署,学校启动2019年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数据填报时间

本次数据填报的时间为:10月15日—10月31日。

二、数据填报牵头单位与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为质量管理中心,责任单位有学校办公室、人事处、学生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招生就业工作处、实验管理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团委、图书馆、外事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基建处、体育学院等。各责任单位需要填报的数据参见数据填报工作方案(附件1)和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附件2)。

三、相关责任人

各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数据审核员,负责对本单位数据的审核与确定;各责任单位需指派一名数据采集员,负责对本单位数据的采集与填报。因自身原因导致填报数据不准确,或因未能按时上交数据信息,影响学校数据填报工作进度的,由各有关单位承担责任。

四、填报要求

1.准确把握填报要求和指标内涵,高质量地完成数据采集和填报工作;

2.涉及多个责任单位,居首单位为责任单位统一组织、协同完成,其它单位需全力配合,通力合作,按规定时间完成本单位的数据填报工作;

3.本次数据最终要上传“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用于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本科专业认证及评估等工作。

因此,各单位数据既要充分挖掘,又要保持与2018年数据库填报数据以及2019年高基报表填报数据的一致性,避免出现数据自相矛盾和数据巨大异动情况。

五、工作安排及培训会

为准确把握填报要求和指标内涵,确保本次数据填报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将召开数据填报工作安排及数据采集员培训会,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2019年10月21上午9:30;

参会人员:附件2《任务分解表》中的责任部门负责人和信息采集员、各学院院长;

地点:龙子湖校区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联系人:彭博,地点:行管中心119室,请信息员加入数据采集微信群(二维码本月24日前有效)。

质量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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