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落实学校体育有关工作的要求,结合象湖校区及龙子湖校区实际情况,现将2019-2020学年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颜敏
成员:张 红 李 钊 赵广涛 各院系书记
二、测试对象
2016级、2017级、2018级、2019级普招本、专科生(含3+2在校生)。
三、测试项目、单项指标与权重
身高、体重、肺活量、800米(女)、1000米(男)、坐位体前屈、50米跑、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
单项指标 |
权重(%) |
体重指数(BMI) |
15 |
肺活量 |
15 |
50米跑 |
20 |
坐位体前屈 |
10 |
立定跳远 |
10 |
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
10 |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
20 |
四、测试方式及测试时间
1、本学年测试工作,分为随堂测试和集中测试两部分:参加测试的班级如占用其他课程由各院系自行安排调课、补课,利用体育课测试的班级体育课将不再调课、补课;
2、象湖校区测试时间2019年10月15日-10月18日,补测时间10月18日下午2点至4点;龙子湖校区测试时间2019年11月21日-12月4日,补测时间12月4日下午2点至4点;(测试时间安排见附件3)
五、测试地点
两校区体育中心(田径场)。
六、测试流程
领取测试卡(交测试卡押金)—50米跑—立定跳远—身高体重—坐位体前屈—肺活量—仰卧起坐(引体向上)--800(1000)米跑—退还测试卡(退押金)
测试顺序严格按照工作人员安排。
七、测试要求及注意事项
1、根据河南省测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实施办法的规定,学生测试成绩按评定等级计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计入学生学业成绩、评定记录或档案,作为学生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定、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级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本学年只对因伤、病、事等原因已获测试部门批准的学生进行补测,其他情况一律不予补测,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照结业或肄业处理(具体规定见附件1);
2、由于本学年院系融合专业及班级调整,需对学生测试信息重新采集。学生登录个人微信查找小程序,搜索小程序名称(上报展示平台)或扫描二维码进入系统(二维码见龙子湖校区体育学院网页),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填写说明见附件4),学生测试信息上报时间2019年9月26日至10月11日,对于不能按时填写学生基本信息的学生,按照取消测试资格处理,学生本学年测试成绩按照零分计算,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学生所在院系承担;
3、符合免试条件者应在体育系网页下载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好送交体育系办公室审批、存档。上学年因病、残已提交免试申请表的学生,本学年需重新提交新的免试申请表(样表见附件5);各院系对于不能按时参加测试的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如伤、病、残、事等),否则一律按照私自没有参加测试处理。擅自无故不参加测试者,将不得进行补测,伤、病者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开具的医疗证明,事假者须持本院系批准证明及相关材料,送交体育系存档,体质健康测试部门将根据测试工作情况安排补测;
4、参加集中测试的班级由本院系辅导员带队,服从测试人员安排、指挥,对于无辅导员带队的班级,测试部门有权停止该班级的测试资格;
5、参加测试的同学提前半小时用餐,以防止激烈运动造成不适和损伤,各班级应在测试前15分钟到达测试地点,并充分做好准备活动;
6、测试时学生应穿着轻便运动服装、运动鞋。穿牛仔裤、裙子、皮鞋等不适合运动的学生一律不予测试;
7、测试学生必须携带能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参加测试(如:身份证、学生证),否则不允许参加测试,如发现冒名顶替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的考试作弊规定进行处理;
8、由于去年肺活量测试项目的吹嘴已经配发,本学年肺活量测试只提供2019级新生所使用吹嘴,对于老生将不再提供;
9、本学年测试所用的测试卡是循环使用的,是测试仪器识别学生身份,记录测试成绩的器材,为避免测试学生故意丢失、损坏测试卡,每张测试卡押金10元,测试发卡前以班为单位把押金交于测试部门,测试完成后经验查无丢失、损坏等情况,押金如数退还测试班级;
10、各院系需加强学生对体育锻炼的认识,提高体育锻炼意识,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11、各院系需加强学生测试期间的安全教育,避免在测试期间出现伤害事故。(具体附件见龙子湖校区体育学院网页)
教务处 学生处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