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首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第二批校园文化品牌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党委宣传部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4-11-01 21:45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加快建设体现时代特征和我校特色的校园文化,营造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育人环境,全面提升全方位育人工作水平,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第二批“一院一品”校园文化品牌立项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提升以文化人、以文育人能力,着力建设一批体现时代特征、学校特色和学科专业特点的校园文化品牌,不断提升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凝聚力、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坚定文化自信,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品牌要求

申报项目应得到师生广泛认可,在校内有较大影响有一定社会声誉,师生参与面广。同时,申报项目已连续举办或开展至少两年,具有鲜明的特色性稳定的持续性、良好的实效性、较强的示范性。具体要求如下:

1.密切联系实际,经过精心策划和长期培育,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积淀深厚,在育人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2.在平台载体搭建、教育内容丰富、各项活动开展、措施保障有力等方面能够结合学校、本单位特点、优势,工作成效突出,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独特性,深受学生欢迎

3.能够反映本单位校园文化工作成效,育人效果明显,具有较强的影响力,有学习、借鉴、复制和推广价值

4.品牌为固化成果,目前仍然存在并发挥作用,且能够不断提升文化育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已经获得上级部门资助或者已经作为学校品牌培育项目立项的,不再申报,可以继续培育、建设。

三、品牌类型

1.理论武装以把道理讲深、讲透、讲活为目标引领,运用各种载体分群体深入开展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研究宣传工作,推动各方面专家进校园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文化思想教育讲座培训,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讲教育

2.文化活动类。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突出学校红色文化、诚信文化特色,从教育引导、文化熏陶、实践养成等环节入手,组织开展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活动,在学校的文化传承创新、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创造美好文化生态。

3.学科育人类。发挥学科专业特色优势,探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学科教育,推动课程思政建设,总结典型文化育人案例,打造示范课堂培育形成具有鲜明特色和推广价值的育人模式。

4.实践育人类。拓展实践平台、创新实践形式等,在促进专业实践、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等方面探索新做法、形成新模式,打造富有学院和部门特色的实践活动品牌。

5.网络文化类有效建立师生黏合度高、覆盖面广、社会影响较大的网络平台,推出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网络活动具有较强的时代感、创新性、实效性,注重加强师生网络安全意识、文明素养、行为习惯教育

6.心理健康类。能够充分利用文化元素赋能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类文化活动特色鲜明、效果显著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提供心理支持保障、筑牢心理安全防线。

7.文化场馆类深入挖掘校史馆、展览馆、图书馆等场馆育人元素,进一步挖掘校校史校情中特有的光荣传统、优秀事迹和先进文化内涵,把场馆育人融入文化工作全过程,推动场馆成为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学生沉浸式学习平台。

四、项目申报

1.申报范围。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均可申报。

2.申报材料。填写《伟德国际1946源自英国校园文化品牌立项申报表》(见附件)一式5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并提供近年来该品牌的工作总结1份(3000字左右,包括工作的目标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工作成效及取得的经验等),活动资料(视频、PPT、图片、辅助资料)及开展情况证明1份。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文档标注:单位名称+主持人姓名+品牌名称)。

3.有关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工作特点和自身特色,在原有形成的文化育人工作典型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上述品牌要求内容,认真梳理,深入挖掘,打造建设优秀校园文化品牌。

4.材料报送:材料报送时间为:11月30日前;纸质版材料报送地点:龙子湖校区党委宣传部33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党委宣传部邮箱,xcb@hafu.edu.cn。联系人:刘禄峰;联系电话:69303813。

五、评审与管理

1.遴选推荐。按照“公平公正、标准引领、质量优先、彰显特色”的原则开展遴选工作,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选,择优立项一批优秀品牌。

2.考核评价。为保证工作质量,坚持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注重量化考核。项目培育周期为1年,项目若未能按期、按质量完成建设目标,将予以撤项。

3.经费支持。对每个立项建设的品牌将给予上限为1万元的工作经费支持,主要用于项目实施推进、完善优化和成果转化推广等。项目所在单位可结合实际,给予一定的经费配套支持。

4.成果推广。项目所在单位要加强宣传推广,注重在学校官方媒体或校外媒体进行宣传展示。


附件:校园文化品牌立项建设申报书


党委宣传部

2024年111






上一条:关于开展“AI引领未来教学:创新教学资源的智能生成与实战演练”专题培训的通知
下一条:采购意向公示

关闭

打印

联系我们


招生咨询:0371-69303222

龙子湖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22号 邮编:450046

象湖校区:郑州市郑开大道76号 邮编:451464

手机端

伟德国际1946源自英国(中国)有限公司-BinG百科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004778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33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