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有关部门:
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国发2015-3号)及《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地方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通知》(财预(2015)38号)要求,结合省级财政管理工作实际,河南省财政厅要求开始编制2019-2021年省级财政规划。
一、2019-2021年财政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滚动调整编制2019-2021年财政规划。
1.评估调整2018-2020年规划项目支出。
2.细化纳入2019年预算专项资金。
3.调整完善2019-2021收入规划。
4.完善形成2019-2021支出规划。
(二)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1.全面推进绩效预算编制管理。
今年新变化,现有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全覆盖,一般性项目中有期限要求的支出逐个设立绩效目标。全面实行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运行监控。所有专项都要报送绩效评价表。
2.继续完善财政资金管理。
严格控制专项资金个数,原则上每个部门专项资金不超过五个。
3.健全一般性支出预算管理。
建立一般性项目增长约束机制,调整完善一般性项目编列办法,对一般性项目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每个一级分类下的二级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据实编列基本支出预算(依据2018年9月份工资表、机构编制变化批文、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批文等文件编制)。
4.推进建立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严格预算执行,严控预算调剂,建立重大建设项目资金安排约束机制,建立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挂钩机制。
5.完善年度预算细化管理。
(三)健全财政规划管理制度
1.加强规划编制基础管理。
2.强化财政备选项目库管理。
一是各部门要在备选项目库中提出项目安排建议并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部门年度项目申报总额不得超过原对应年度规划控制数的120%,2021年项目支出申报总额不得超过2020年。
二是完善备选项目库管理。未纳入备选项目库的项目及要素不完整、内容不详实的项目,一律不得纳入财政规划,预算年度原则上不予安排及调整。
3.健全财政存量资金管理
4.提高年度预算完整性
5.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二、编报程序和工作要求
(一)前期准备。7月10日-7月12日准备预算编制工作资料。
(二)各部门报送材料阶段。7月18日--7月25日为各部门向财务处报送材料时间。
(三)财务处汇总编制阶段。7月25--7月30日为财务处编制上报时间。
(四)基础数据提供
1、 学生处提供在校生情况(2019年在校生);
2、 教务处提供2019年招生计划及2020-2021年招生预测情况;
3、 继续教育学院提供2019-2021年收入支出预算;
4、人事处提供2018年在职教工及临时聘用人员情况;2018年社保支出情况;2019-2021年度人才引进和师资培训规划;
5、发展规划处提供我校2019-2021年学院发展规划;
6、其他有收入的单位报送下一年收入预算。
(五)支出规划编制
1、一般性支出预算
一般性支出预算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由学校统一编制,各单位不予考虑。
2、项目支出预算
实行分类管理,归口上报
(1) 教务处负责各教学单位涉及学科建设经费、教学工程、教改类等项目;
(2) 科研处负责涉及科研资助建设项目;
(3) 实验实训中心负责各教学单位的实验室建设与改造等项目;
(4)人事处负责人才工程项目(人才引进、师资培训等);
(5)后勤公司负责公共服务设施维修改建项目;
(6)图书馆负责图书购置项目;
(7)现代技术教育中心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
(8)新校区建设指挥部负责基本建设项目;
(9)其他应列入2019年校内预算的项目可直接送财务处。
(10)以上项目中涉及资产购置的,同时报送资产处,由资产处统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资产购置计划。
三、报送资料
(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通知要求,各申报单位对项目安排建议应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归口部门根据申报情况,综合实施条件、轻重缓急、资金细化等情况,做好备选项目库储备、管理工作。学校年度专项资金项目全部纳入省级部门中期财政发展规划备选项目库,凡未纳入备选项目库的项目及要素不完整、内容不翔实的项目,一律不得纳入财政规划。未纳入2019-2020年财政规划备选项目库的项目,校内预算原则上不予安排,切实做到校内预算项目支出与省级部门中期财政发展规划备选项目有机统一。已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细化后编入2019年度预算;暂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列入后两年规划。各单位一定要站在战略的高度,从本单位和学校长远发展角度安排事业发展项目,制定好事业发展的中期财政规划。凡单位项目应列入2019年预算或列入2019-2021年规划而未列入,影响到2019年或今后工作的,追究该单位负责人责任。
(二)规范政府采购预算和资产购置计划编制。校属各单位要把2019年需购置的固定资产报资产处统一审核,编报我校资产购置计划。不得利用部门经费购置固定资产。
(三)2019年度项目资金安排额度原则上控制在2018年项目资金额度的20%以内。确需调高的应重点说明。
(四)请各申报单位于7月25日前将申报项目材料(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评审论证书、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专项资金规划项目设备一览表等)报送归口部门。归口部门汇总并组织相关专家(专家组成人员必须有主管校领导、业务相关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项目使用单位负责人、专家教授等组成)对各单位上报的财政规划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按照轻重缓急分年度、分类别、分层次形成建设规划项目,于7月20日前报送财务处。
(五)专项支出须填报资金套表:1.省级项目申报书,2.按经济分类编制预算表,3.项目可行性报告表,4.项目评审论证表,5.新增资产计划表,6.政府采购预算表、支出项目录入表。
(六)各部门报送的纸质资料盖部门公章,象湖校区送财务处210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jianwei@hacz.edu.cn;龙子湖校区送财务处行政楼105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upu2012@126.com。
(五)报送资料电子版请到学院办公自动化系统电子公告栏下载。
(六)联系人:
象湖校区 王建伟 85305596
龙子湖校区 古 朴 69303790 13523035750
黄国波 69303669 13608682816
财务处
2018年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