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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供稿单位:教务处 体育学院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0-10-14 10:14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落实学校体育有关工作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0-2021学年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颜敏

成员:孙文杰、孙燕秋、赵广涛、各学院书记

二、测试对象

2017级、2018级、2019级、2020级普招本、专科生(含3+2及专升本在校生)。

三、测试项目、单项指标与权重

身高、体重、肺活量、800米(女)、1000米(男)、坐位体前屈、50米跑、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

单项指标

权重(%)

体重指数(BMI)

15

肺活量

15

50米跑

20

坐位体前屈

10

立定跳远

10

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10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20

四、测试方式及测试时间

(一)本学年测试工作,分为随堂测试和集中测试两部分:参加测试的班级如占用其他课程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调课、补课。

(二)龙子湖校区测试时间2020年10月19日-10月30日,补测时间10月30日下午2点至4点;象湖校区测试时间2020年11月2日-11月14日,补测时间11月14日下午2点至4点。(测试时间安排见附件2)

五、测试地点

两校区体育场(田径场)。

六、测试流程

领取测试卡(交测试卡押金)—50米跑—立定跳远—身高体重—坐位体前屈—肺活量—仰卧起坐(引体向上)--800(1000)米跑—退还测试卡(退押金)。

测试顺序严格按照工作人员安排。

七、测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测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实施办法的规定,学生测试成绩按评定等级计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计入学生学业成绩、评定记录或档案,作为学生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定、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级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本学年只对因伤、病、事等原因已获测试部门批准的学生进行补测,其他情况一律不予补测,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照结业或肄业处理(具体规定见附件1)。

(二)符合免试条件者应在体育学院网页下载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好送交体育学院办公室审批、存档。上学年因病、残已提交免试申请表的学生,本学年需重新提交新的免试申请表(样表见附件3);各学院对于不能按时参加测试的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如伤、病、残、事等),否则一律按照私自没有参加测试处理。擅自无故不参加测试者,将不得进行补测,伤、病者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开具的医疗证明,事假者须持本学院批准证明及相关材料,送交体育学院存档,体育学院将根据测试工作情况安排补测。

(三)参加集中测试的班级由本学院辅导员带队,服从测试人员安排、指挥,对于无辅导员带队的班级,体育学院有权停止该班级的测试资格。

(四)参加测试的同学提前半小时用餐,以防止激烈运动造成不适和损伤,各班级应在测试前15分钟到达测试地点,并充分做好准备活动。

(五)测试时学生应穿着轻便运动服装、运动鞋。穿牛仔裤、裙子、皮鞋等不适合运动的学生一律不予测试。

(六)测试学生必须携带能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参加测试(如:身份证、学生证),否则不允许参加测试,如发现冒名顶替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的考试作弊规定进行处理。

(七)本学年测试所用的测试卡是循环使用的,是测试仪器识别学生身份,记录测试成绩的器材,为避免测试学生故意丢失、损坏测试卡,每张测试卡押金10元,测试发卡前以班为单位把押金交于体育学院,测试完成后经验查无丢失、损坏等情况,押金如数退还测试班级。

(八)各学院需加强学生对体育锻炼的认识,提高体育锻炼意识,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九)各学院需加强学生测试期间的安全教育,避免在测试期间出现伤害事故。(具体附件见体育学院网页)

 

     教务处   体育学院

                                    2020年10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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