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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宪法宣传周”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供稿单位: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0-12-02 16:25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决定开展“宪法宣传周”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二、活动时间 

12月1日—12月6日。 

三、工作要求 

1.明确学习重点。各单位要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等方式,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宣传教育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内容和活动形式可适当调整。 

2.创新活动形式。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着力加强体验式实践式教学,切实提升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一次主题班会、社团活动,通过知识竞赛等形式,着力培育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加第五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卫士”2020年行动计划,着力提升学习与考试参与率,力争学习教育广覆盖、见实效。(青少年普法网网址http://qspfw.moe.gov.cn/)。

3.务求活动实效。宣传部、校团委要充分发挥校报、校园广播站、校园网络、橱窗等媒体作用,着力加强宣传报道,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展示活动亮点和教育特色,努力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校团委于“国家宪法日”(12月4日)当天组织举行升国旗活动,推动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将“宪法宣传周”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附带活动情况的图片,形成综合文字材料,于12月5日12时前发送至电子邮箱314594525@qq.com。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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