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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填报2021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通知

供稿单位:党委组织部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1-01-07 16:55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中的重要作用。按照省委组织部的安排部署,现就认真做好2021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正、副处级领导人员。

二、填报步骤

1、材料领取。2021年1月8日前,请各单位安排专人到组织部321办公室领取《2021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漫画指南》《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提醒卡》。

2、报告表提交。2021年1月18日前,将报告表和提醒卡原件交组织部,请填报对象自行复印留存相关材料。

3、报告表录入。2021年1月21日前,组织部组织开展录入工作,在录入期间,请填报人积极配合,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准确完成录入工作。

4、二次核对。2021年1月22日,各单位派人到组织部领取核对信息表,填报对象签字确认后报送到组织部。

三、相关要求

1、学习政策规定。各单位要组织填报对象进一步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政策规定和文件通知,注意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促使填报对象不断提高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准确掌握具体政策规定和填报要求,避免出现报告不准、不全、不实的情况。

2、规范准确填报。为确保填报信息规范、真实、准确,防止少报未报情况发生,省委组织部印制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漫画指南》《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提醒卡》,请填报对象认真阅读。所有填报对象均按继续填报,应按照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属于延续性的内容,分别填写是否有变化,如有变化,应报告相应的变化具体内容。

3、明确纪律责任。年度集中报告后,个人填报的事项将作为年度内随机抽查和重点核查的依据,期间不接受任何理由的补报和重报,但发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第三条所列家事事项的,要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即时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在事后30日内进行即时报告。对无理由不按时报告、漏报或者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隐瞒不报情节较重的或者经查核发现涉嫌其他违纪问题的,要追究纪律责任。

在填报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党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电话:69303607,联系人:李建党 王小雷

附件:

1.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

2.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

 

 

党委组织部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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