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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校内借款的通知

供稿单位:财务处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1-05-18 16:22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河南省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用公款管理暂行办法》,遵照高校纪工委相关工作要求,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学校资金管理,决定对校内借款开展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校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内借款清理工作,指定专人核对财务处提供的借款清单,并督促相关人员按照要求及时办理冲销或还款手续。

2.本次借款清理的时点为2021年4月30日,在此之前借支的各类款项,借款人务必在2021年6月20前到财务处办理冲销或者还款手续,还清借款。

3.对于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还清借款的,借款人需针对每笔借款分别出具情况说明,列明无法还款的原因、解决办法及拟还清时间,同时复印原始单据,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经主管(联系)校领导同意,于2021年6月20日前报财务处会计核算科(行政楼113房间)备案。

4.若在规定时间内既不办理冲销或者还款手续,亦不说明原因的,财务处将依据《河南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用公款管理暂行办法》,从7月份起,从借款人工资中逐月扣还。

5.借款清单请校属各单位到财务处会计核算科领取。借款人若对借款有疑问或不清楚如何办理冲销和还款手续,请同时咨询会计核算科。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15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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