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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供稿单位:实验管理中心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1-08-07 11:00  点击:[]

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函﹝2021464号)文件要求,现将报送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有实验室的各学院需填报教学实验项目表(附件一)、专任实验室人员表(附件二)、实验室基本情况表(附件三)。

二、报送时间

有实验室的各学院2021827日下午5点前,将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实验管理中心

三、报送方式

将电子版发送至实验管理中心电子邮箱cjsyglzx@163.com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院长签字,报送至龙子湖校区知行楼实验管理中心342房间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派人报送

四、组织实施

有实验室的各学院要成立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学院分管实验室的院领导担任组长,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实验管理员等人为成员。专项工作组要准确填写、认真核对、按时上报。有实验室的各学院要将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小组名单(附件五),于2021年8月9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实验管理中心电子邮箱cjsyglzx@163.com。

五、咨询服务

联系人:陈朋磊

联系电话:18538776175

电子邮箱:cjsyglzx@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一:教学实验项目表

附件二:专任实验室人员表

附件三: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附件四:填表说明

附件五:XX学院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小组名单

实验管理中心

202187日

 

上一条:关于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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