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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输入和核对2021-2022学年第2学期教学计划相关事项的通知

供稿单位:教务处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1-10-19 17:15  点击:[]

各学院(部):

结合目前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情况和教学计划输入情况,现就2021-2022学年第2学期教学计划输入和核对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计划的输入

(一)面对年级和专业

2018级本科、2020级专升本、2019-2021级专科(含2年制和3年制,20192年制专科除外)专业。

(二)输入内容

1.通识教育课程(通识教育基础课程、通识教育核心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1)通识教育基础课程(即公共必修课程)

由于两校区前期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差异性,经学校研究决定,与相关开课学院沟通后,将通识教育基础课程(即公共必修课程)的课程名称,上课年级、上课学生层次(本科/专升本专业/三年制专科/两年制专科),上课学期,学分和总学时公布出来,请各学院在输入2021-2022学年第2学期教学计划时按照实施。具体见《通识教育基础课程(公共必修课程)的课程安排要求》(附件1)。

2)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即公共选修课程)

本专科学生所有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即公共选修课程)由学校统一安排,各学院不能再输入教学计划。

2.专业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学校特色课程、

实践创新课程)

1)专业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学校特色课程、实践创新课程)

①所有专业课程由各学院按照本学院所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如需修改,请依据519日发布于学校网站-公告通知-《关于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执行教学计划变更的通知》进行变更。

②所有专业课程的选修类课程本专科要求不同。专科专业选修类课程仅需输入2021-2022学年第2学期需要上课的课程,不上课的课程不需要输入教学计划。2018级本科和2020级专升本专业所有选修类课程均需输入教学计划,后期由学生自主选课或由学生所在学院规定选课。

2)专业课程(实践创新课程)

2018级本科、2020级专升本、2019-2021级专科(含2年制和3年制,20192年制专科除外)专业课程中的实践创新课程,参照下列表格执行。

层次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理论学时

实践学时

开课学院

开课学期

适用专业

本科

认识实习

1.0

1

0

32

各学院

2学期

所有专业

本科

专业实习

2.0

2

0

64

相关学院

34学期

相关专业

本科

毕业实习

4.0

4

0

128

各学院

8学期

所有专业

(两课程学分及设置如与专业类国家标准不一致,以专业类国家标准为准)

本科

毕业论文

(设计)

10.0

10

0

320

各学院

8学期

专科(含2年制和3年制)

毕业实习/毕业设计

16.0

16

0

512

各学院

6学期(3年制)、第4学期(2年制)

所有专业

2018级本科和2020级专升本专业需按照上表要求添加《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两门课程,20193年制专科和20202年制专科需按照上表要求添加《毕业实习》或《毕业设计》中的某一门课程。

3.个性教育课程/差别培养课程(专业发展型课程、交叉复合型课程、就业创业型课程)

2018级(含2018级)之后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才开始出现此类课程。2018级个性教育课程,2019-2022级差别培养课程。这两种课程皆包括专业发展型课程、交叉复合型课程、就业创业型课程3个模块,是指本科学生在第7学期开始分流选修其中一个模块的课程。所以该类课程只能出现在第7学期。

4.第二课堂(创新创业实践、社会实践、劳动教育)

根据20203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学校研究决定自2020级起,学校所有专业(含本科、专升本、3年制专科和2年制专科)设置“劳动教育”课程,共计4学分。由3门课程组成:“劳动教育理论”课程(2学分,32学时,纯理论课,所有第2学期开设,放置在通识教育基础课程里)和“劳动教育实践()、劳动教育实践()”课程(各1学分,集中实践课,每名学生分别在大一两学期开设1周的劳动实践课程,放置在第二课堂课程里)。

12020级专升本专业的第二课堂

①劳动教育4学分

2020级专升本专业“劳动教育理论”课程教学计划输入在第2学期,2学分,32学时,纯理论课,放置在通识教育基础课程里;“劳动教育实践()、劳动教育实践()”课程分别输入在第1和第2学期,各1学分,集中实践课,放置在第二课堂课程里

②创新创业实践和社会实践共1学分(两门课程任选且必选一门)

2020级专升本专业教学计划输入在第3学期,放置在第二课堂课程里

2020级专升本专业的第二课堂课程共计3学分。

22020-2021级专科(含2年制和3年制)专业的第二课堂

2020-2021级专科(含2年制和3年制)专业“劳动教育理论”课程教学计划输入在第2学期,2学分,32学时,纯理论课,放置在通识教育基础课程里;“劳动教育实践()、劳动教育实践()”课程分别输入在第1和第2学期,各1学分,集中实践课,放置在第二课堂课程里

2020-2021级专科(含2年制和3年制)专业的第二课堂课程共计2学分。

(三)注意事项

1.输入教学计划时请注意课程节点的准确性,以便于后期数据理顺后通过教务系统进行毕业生审核。由于2018级、2019-2022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模块和专科人才培养方案模板的差异性,在输入教学计划课程节点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2018级、2019-2022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模块

2019-2022级本科

2018级本科

课程平台

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模块/教务系统模块

课程性质

课程平台

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模块/教务系统模块

课程性质

通识教育

通识教育基础课程

必修

通识教育

通识教育基础课程

必修

通识教育核心课程

选修

通识教育核心课程

选修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选修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选修

专业教育

学科基础课程

必修

专业教育

学科基础课程

必修

专业核心课程

必修

专业核心课程

必修

专业选修课程

选修

专业选修课程

选修

学校特色课程

选修

学校特色课程

选修

实践创新课程

必修

实践创新课程

必修

专业技能课程(学前教育)

必修

差别培养

专业发展型课程

选修

个性培养

专业发展型课程

选修

交叉复合型课程

选修

交叉复合型课程

选修

就业创业型课程

选修

就业创业型课程

选修

第二课堂

第二课堂

选修

2)专科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专科

课程平台

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模块

课程性质

教务系统模块

公共课

公共必修课程

必修

通识教育基础课程

公共选修课程

选修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专业课

专业必修课程

必修

专业核心课程

专业基础课程

必修

学科基础课程

专业方向课程

必修

专业核心课程

专业选修课程

选修

专业选修课程

公共课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实习、军事训练

必修

实践创新课程

第二课堂

第二课堂

必修

第二课堂

2.在输入教学计划时,请确认该门课程在该专业没有开过且学生没有成绩。

新教务系统本身可根据课程代码自主判断教学计划中课程是否重复输入。但是由于新教务系统的新课程库为10位课程代码,象湖校区老教务系统的课程库为5位课程代码,龙子湖校区老教务系统的课程库为8位课程代码。所以,目前2019级(含2019级)以前学生新教务系统中的专业教学计划都存在新老两套课程代码,系统无法自行判断课程是否重复问题。从2020级起学生新教务系统中的专业教学计划全部都用10位新课程代码,系统可自行判断课程重复问题。 

3.象湖校区专科的大学英语(3)经学校研究决定取消,即象湖校区专科只上大学英语(1)和大学英语(2)。若个别专业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有大学英语(4)的专业选修课,请改为大学英语(3)

4.教学计划输入时集中实践课的上课起始周要求:2周的集中实践课为第17-18周,1周的集中实践课为第17周(若一学期该年级下的某专业有两门集中实践课,则这两门课程的起始周全部为第17周)。

5.一个年级专业的每个学期(除毕业学期外)最多只能安排2周的集中实践课。

6.需注意,2018级本科、2020级专升本、2019-2021级专科(含2年制和3年制,20192年制专科除外)专业的通识教育基础课程和第二课堂课程,学校已经按照《通识教育基础课程(公共必修课程)的课程安排要求》(附件1)和学校相关规定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请各相关学院核对,如有问题请于本通知要求时间内及时反馈。

7.依据国家相关要求,经学校研究,2021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了新的调整,学校已经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请各相关学院依据《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调整情况》(附件2)进行核对,如有问题于本通知要求时间内及时反馈。

二、教学计划的核对

(一)面对年级和专业

2019-2021级本科专业和2021级专升本专业。

(二)核对方式

请依据2019-2021级本科专业和2021级专升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核对相关专业的执行教学计划,如有问题请于本通知要求时间内及时反馈。

三、完成时间

请各专业所在学院于1029日(周五)中午12:00之前完成2021-2022学年第2学期教学计划输入和核对工作。

 

附件:

1.通识教育基础课程(公共必修课程)的课程安排要求

2.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调整情况

 

 

教务处 

20211019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0级专升本专业学生“第二课堂”相关课程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第三届“感动你我——出彩财金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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