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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3年预算和2023-2025年收支规划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财务处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2-07-25 22:04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2023-2025年收支规划和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一体化调控职能,科学配置办学资源,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促进我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拉斯维加斯9888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预算管理工作实际,现就我校编制2023年预算和2023—2025年收支规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超出学校综合实力的赤字预算。

(二)收入预算要遵循“积极稳妥”的原则,不可预测收入不作为预算收入的编制依据。

(三)支出预算应当统筹兼顾、保证重点。要优先保证人员经费,保障基本运行、教学科研和重点项目支出,控制一般性支出。

(四)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将过紧日子理念贯穿到预算编制中,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规定,压减行政办公等日常公用支出的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

(五)坚持“先有项目后有预算资金”,不得用财政拨款申报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凡未纳入财政项目库的项目及要素不完整、内容不详实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

(六)绩效性原则。建立健全部门预算绩效考核体系,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完成结果进行全面追踪问责,对于当年部门预算执行较差的部门将调减相应的预算经费并追责相关人员。

二、2023年部门预算基础资料数据录入表的填报

(一)单位基础信息表、在职人员情况表、离休人员情况表、社保人员情况表、遗属人员情况表,由人事处填报,报财务处。

(二)学生人员情况表由学生处编制,报送财务处。

(三)固定资产的交通工具情况表、房屋建筑情况表由国资处按填报要求编制,报送财务处。

三、收入预算的编制

(一)学生处提供分专业的在校生人数。

(二)招生就业处提供2023年分专业招生人数。

(三)后勤处、教育干部培训部、教师教育培训部、老校区管委会、继续教育学院、期刊中心等有收入的部门报送2023年的收入预算情况,报送收入时,必须提供明确的依据,房租收入必须提供合同,其他收入提供相关协议或者其他明确的依据。

(四)国资处报送2023年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情况。

四、支出预算的编制按经费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

(一)人员经费统一由人事处编制,包括工资、津贴、社保缴费、公积金、临时工工资等。

(二)水、电、暖等刚性支出由后勤处结合上年支出情况统一编制。

(三)行政部门经费由财务处根据近三年各部门运行情况编制。

(四)各学院办公经费预算由学校统一安排。

(五)教学经费由教务处统一申报。

(六)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各归口职能管理部门编制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和2023—2024年财政专项支出规划建议。具体编制时间另行通知。

五、编制要求

校属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专人落实,相互配合。要做到精细预算,有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预算,没有定额标准的要说明测算依据,实事求是地组织编制。为确保我校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按时报送有关材料。对漏报、逾期不报的,不安排预算经费;不在预算范围内的支出,原则上不予安排。

六、报送时间与方式

部门预算编报完成后,请各单位将预算表及有关编报说明的支撑材料,由部门负责人和主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于2022年8月16日之前将PDF盖章扫描版和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财务处邮箱。联系人:景兰朝,联系电话:67919269,13526872018,邮箱:cwc@hafu.edu.cn。

请各单位严格遵守申报时间要求,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报送,或在预算编制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及时与财务处联系。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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