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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高等教育质量监控国家数据平台表5-1-1中相关数据的通知

供稿单位:教务处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2-10-11 09:37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及培训工作的通知》,2021-2022学年的3项本科专业教学数据须各教学单位配合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填写内容

请填写《2021-2022学年教学任务表(开课单位)》(附件1)中的2列数据:集中实践课程类型和授课方式;《2021-2022学年教学计划表(学生所在学院)》(附件2)中的1列数据:考核方式。

二、数据填写方式

(一)集中实践课程类型

1.标准:仅填写“课程类别”列为“集中实践课程”的课程。“集中实践课程类型”列填写以下任一种内容(仅能填写一种):课外实践、见习、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社会调查、创新创业实践、社会实践、劳动教育实践(一)、劳动教育实践(二)、劳动教育。

2.填写单位:开课单位。

(二)授课方式

1.标准:在“授课方式”列填写以下任一种内容(仅能填写一种):双语授课、全外语授课、无。

1)双语授课指列入学校培养计划的、采用外文教材并且外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学时50%以上(含 50%)的课程通识教育类的外语课不属于双语授课,外语言类专业的语言专业课程采用外文教材并且外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学时50%以上(含 50%)属于双语授课。

2)全外语授课指列入学校培养计划的、采用外文教材并且外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学时100%的课程通识教育类的外语课不属于全双语授课,外语言类专业的语言专业课程采用外文教材并且外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学时100%属于全双语授课。

3)无。指除了双语授课、全外语授课以外的课程。

注:开课单位为公共外语教研部的课程所有课程的授课方式全部填“无”;开课单位为外国语学院的课程通识教育类课程(含通识教育基础课程、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和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授课方式全部填“无”,专业类课程根据外文教材使用情况和外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学时比例情况,分别填写为“双语授课”或“全外语授课”。

2.填写单位:开课单位。

(三)考核方式

1.标准:依据数据所在行年级的本科和专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填写以下任一种内容(仅能填写一种):考试、考查。

2.填写单位:学生所在学院

注;2021-2022学年第1学期和第2学期分别为2021级的第1和第2学期,2020级的第3和第4学期,2019级的第5和第6学期,2018级的第7和第8 学期。

三、具体要求

(一)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依据数据填写方式认真填写。

(二)请于10月13日(星期四)下午17点之前发送至邮箱:hncjjwcjwk@126.com,联系教师:赵真老师。

(三)该项工作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的录入人员情况和熟悉工作情况,学校要求以教学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为主,教研室主任为辅完成。


附件:

1.2021-2022学年教学任务表(开课单位)

2.2021-2022学年教学计划表(学生所在学院)


                                       教务处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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