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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申报审验考核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人事处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2-12-17 20:26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我校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申报审验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学时申报

(一)人员范围

我校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二)学时要求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总学时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

(三)申报方法

1.公需科目学时无需申报,学完合格后直接记入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时。

2.专业科目学时需申报,请登陆“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将本年度所完成的专业科目学时进行申报。专业科目学时计算方法参见《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附件1)和《关于继续教育学时的补充说明》(附件2)。注:申报时按照“学时申报提交附件具体要求”(附件3)上传本年度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各种有效证明扫描件。如:毕业证书、培训证书、结业证书、成绩证明、成果鉴定证明书、著作、论文等。

二、继续教育学时审验

我校2022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的审验工作将继续采取网上审验的方法,审验工作于2023年1月1日前结束。各部门管理员负责审验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在“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上填写的申报信息(管理员从“用人单位”登录)。对于尚未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的人员,管理员负责督促其完成。

三、注意事项

1.根据上级和我校有关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将作为岗位等级晋升、职称评聘、申报各类专家称号和奖项以及年度考核时的重要依据

2.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通知到本部门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继续教育学时申报工作,切勿弄虚作假;各部门管理员在审验时要积极配合人事处工作并对审验结果负责。

附件:

1.《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

2.关于继续教育学时的补充说明

3.学时申报提交附件具体要求

                                     人事处

202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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