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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供稿单位:人事处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2-12-27 12:36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处室函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23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函〔2022〕746号,见附件)要求,我校在职教师务须参加研修,现将我校寒假教师研修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加人员:全体在职教师。

二、研修时间:2022年123日至2023年228日。

三、研修方式: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结束课程学习并完成测试后,可获得不超过6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

四、研修内容:“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直播教学安全问题应对,直播教学中的法律规范,教师的心理健康等;专题其他课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优秀教师典型的示范引领,强化对教师的关心关爱,提升教师综合育人能力等。

五、有关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有关安排通知到每位教师,积极动员教师广泛参与。

(二)各教学单位应将本部门寒假其他培训学习等与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相结合进行统筹合理安排,务求实效。

(三)各教学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人事处将根据省教育厅相关部门要求,适时跟踪学习进度并提醒教师研修学习。

(四)各教学单位请于2023年32日前对寒假教师研修情况、特别是结合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推进教师发展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典型经验进行总结梳理,相关总结材料电子版请于202332日前发至邮箱jsfzzx@hafu.edu.cn,纸质版盖章后交龙子湖校区行政楼229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研修学习记入教师培训档案。

(二)本次研修学习学时视同继续教育学时。

联系人: 江霞 18538771098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23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人事处

202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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