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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2-2023学年第一批“课程评价”集中评审活动反馈会的通知

供稿单位:  编辑发布:教务处信息员  日期:2023-01-12 17:08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课程评价”集中评审活动效果,打造“金课”,淘汰“水课”,全面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召开2022-2023学年第一批“课程评价”集中评审活动反馈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1月14日(星期六)上午9:00

二、会议形式和参会人员

(一)会议形式:钉钉群直播。

1.钉钉群二维码

参会教学单位:财政税务学院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中心、金融学院地方财政金融研究中心、会计学院会计审计研究中心、经济与贸易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旅游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创新创业中心创新创业学院

2.钉钉群二维码

参会教学单位: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财税大数据研究中心、软件学院、工程经济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法学院、外国语学院、统计与数学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环境经济学院、音乐学院公共艺术教学部、体育与健康管理学院 体育委员会办公室、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参会人员

各开课单位书记、院长(主任)、副书记、副院长(副主任)、所有专任教师和课程组成员教师,教务处、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评建工作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实验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

三、专家反馈内容

各组所评价一级指标包含的二级指标的整体情况

各组所评价一级指标包含的二级指标发现的问题

各组所评价一级指标包含的二级指标的意见建议。

各组专家所评价的课程组成员自评报告整体情况、问题和意见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通知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二)参会人员请提前15分钟入场。

(三)参会人员请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迟到早退。


教务处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实验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1月12


上一条: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第2学期新开课和开新课任课教师和课程名称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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