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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文化长廊建设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党委宣传部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3-03-17 15:07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阵地建设提升校园育人环境,根据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校园文化长廊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一)坚持文化育人原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文化长廊建设,优化文化环境、完善文化设施,营造浓郁文化氛围,实现以文化人、以文育人。

(二)坚持属地建设管理原则。各二级学院充分利用楼道走廊的空间,自行设计方案,自行建设管理文化长廊。

(三)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原则。要根据各二级学院的办学目标、定位、成效、特色和场所环境等,确定文化长廊建设的定位、布局和规模,充分展示办学成果,彰显学科专业、文化特色;

(四)坚持节约、实效的原则。要结合各二级学院情况、场所环境的实际,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建设方案,设计既美观大方、格调高雅,又经济实用,建设过程中杜绝浪费铺张,确保做到节约、实用、实效。

二、建设部门

全校各二级学院

三、建设内容

结合自身实际,利用各二级学院所在办公场所、走廊位置等,以张贴画、宣传栏、标志牌、展版、墙绘等形式进行宣传,做到规划整齐、设计合理、美观大方、图文并茂、特色鲜明。

1.注重文化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师生头脑,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校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红色文化、诚信文化教育,通过建设优美文化长廊,滋养师生心灵、涵育师生品行、坚定师生文化自信,营造良好文化氛围。

2.聚焦育人特色。文化长廊建设要根据本科教学合格评估要求,结合各二级学院不同的学科专业、办学特色,定位拓展文化长廊建设的内容和内涵,充分宣传展示各具特色的教育教学育人成效。

3.彰显育人成果。文化长廊建设要设置专栏,充分展示学院教学、科研、思想道德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建设、阵地建设管理、实践育人、校园文化、文明创建、荣誉奖项等丰硕办学、育人成果。

4.打造育人阵地。利用文化长廊宣传表彰各类获奖集体、个人荣誉,宣传报道先进典型事迹等,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发挥先进模范示范作用,激发榜样力量,积极引导师生团结奋进、砥砺前行,为学校高质量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文化长廊建设工作是学校做好迎评促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各二级学院要站在全局的高度予以重视,提高认识,精心谋划,专人负责,认真制定文化长廊建设方案,周密组织实施建设,确保文化长廊建设达到预期效果。

2.积极配合,狠抓落实。各二级学院要采取有效措施,按照学校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加大工作力度,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支持,加快工作节奏,认真完成文化长廊建设工作。学校将根据建设情况提供一定额度的资金支持。

3.确保质量,严格管理。各二级学院严格把好文化长廊工程建设质量关口,按照“质优、实用、美观、醒目”的标准精心制作,专人负责文化长廊的管理及维护,确保文化长廊持续性、永久性。

4.检查验收,评比鼓励。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各二级学院文化长廊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其列为校级文明单位评选的重要内容。

各二级学院文化长廊设计方案(含预算金额)请于3月31日前提交至党委宣传部邮箱:liulufeng@hafu.edu.cn,联系人:刘禄峰,电话:69303813。



党委宣传部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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