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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第二期申报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教务处 信息化办公室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3-04-20 10:14  点击:[]

校属各单位:

为深化新时代教育教学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的普通高等学校智慧教学研究与建设,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本科高校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第二期立项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117号)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本科高校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第二期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榜单内容

本次高校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第二期立项工作,一共提供5个榜单。经研究决定,我校揭第4个榜单,即“智慧学习应用创新项目”。

揭榜内容: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持下的智慧学习内容多样化研究;学生数字化学习与实践能力提升路径研究;学生智慧学习工具助力英语学习效率提升研究;AI助力差异化群体智慧化学习与个性化指导实效研究;人工智能激发学习兴趣促进自主学习实证调查等。

二、申报要求

(一)可以对揭榜项目题目进行调整,但不得更改研究主题。

(二)每个单位只能揭1个项目,学校只接受单位推荐的项目,不受理个人申请。

(三)已承担第一期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的主持人、承担过学校教学项目(含质量工程项目和本科教学研究项目)且未按时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作为项目主持人参与揭榜。

三、工作程序

(一)单位推荐。各单位做好对项目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双把关”,确保参与者政治过硬、师德师风表现过硬。

(二)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单位推荐项目通过评审方式遴选确定。

(三)网上公示。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对拟推荐项目网上公示。

(四)正式推荐。公示结束后按要求报送到教育厅。

四、相关要求

1. 4月25日17:00前申报单位将申报书电子版及申报汇总表发送至邮箱xxhbgs@hafu.edu.cn,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提交至龙子湖校区启慧楼103室,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汇总表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申报书待公示后统一加盖学校公章。

2.校内公示结束后,推荐申报项目应于5月10日前,在“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学校智慧教学管理服务中心评审系统”(https://zhjx.ncwu.edu.cn)中完成线上项目填报和提交。

3.申报相关表格和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联系人:信息化办公室 王琦69303855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本科高校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第二期立项工作的通知

2.河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申报书


教务处 信息化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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