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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第二十七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申报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信息化办公室 教务处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3-04-23 12:50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二十七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教办资保〔2023〕120 号)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河南省第二十七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申报及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全校教师。

二、项目设置与说明

(一)项目设置

学校参加类别为“高等教育组”,项目为:微课、优秀教育电视节目。

(二)项目说明

1.微课:是指教师围绕单一学习主题,以知识点讲解、教学重难点和典型问题解决、技能操作和实验过程演示等为主要内容,使用摄录设备、录屏软件等拍摄制作的视频教学资源。主要形式可以是讲授视频,也可以是讲授者使用 PPT、手写板配合画图软件和电子白板等方式,对相关教学内容进行批注和讲解的视频。

(1)制作要求:报送的微课作品应是单一有声视频文件,要求教学目标清晰、主题突出、内容完整、声画质量好。视频片头要求蓝底白字、楷体、时长 5 秒,显示教材版本、学段学科、年级学期、课名、教师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信息,视频格式采用支持网络在线播放的流媒体格式(如 mp4 等),画面尺寸为 640×480以上,播放时间一般不超过 10 分钟,视频中建议出现教师本人讲课的同步画面。

根据学科和教学内容特点,如有学习指导、练习题和配套学习资源等材料请一并提交。

(2)报送形式

作品以zip压缩包格式报送,总大小建议不超过700MB。

2.优秀教育电视节目:是指教育电视新闻、校园电视作品、教育电视主持人风采等交流、展示类视频资源。

(1)制作要求

教育电视新闻(含校园新闻):每条新闻时长控制在 3 分钟以内;校园新闻应围绕一个新闻主题摄制。

校园电视作品(新闻专题类):校园专题以记录典型人物、文体活动或探讨校园生活热点问题,宣传学校办学特色为主题,时长控制在 10—15 分钟。

校园电视作品(校园 DV、MV):应具有微时长、微周期、微投入、主题集中、故事情节完整特征,适于在各种媒体(特别是移动媒体)上播放,时长不超过 10 分钟;MV 包括校歌和其他适合学生演唱的歌曲,制作完成后有字幕,时长 3—5 分钟。

教育电视主持人风采:包括专题采访、栏目主持(不含电台播音主持);时长控制在 10 分钟以内。

(2)报送形式:前期录制分辨率不低于 720×576,视频制作推荐使用高清制式,压缩推荐采用 H.264 编码方式,码流率不低于 256Kbps,封装格式推荐使用 MP4,总大小不超过 2G。以ZIP或RAR压缩包的方式上报。

三、制作与报送要求

(一)制作要求:参赛作品要按照《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二十七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附件1)中所规定的范围、标准进行设计、制作,要充分体现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学方式的变革,展现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过程,整合并利用优质资源,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二)报送要求:所有参赛作品通过网络上传报送。

1.以参赛教师个人为单位报送作品。

2.报送作品数量:学校评审阶段数量不限,由校内专家评审选出25件代表我校参加省级评审。

3.每位参赛教师(第一作者)限报送一件作品,参赛作品应为没有参加过省级及以上评比活动的作品。

4.提交截至时间、格式、联系人

参赛作品截至时间为6月15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由参赛教师个人按照要求,提交项目作品及“项目作品登记表”(附件2),以电子邮箱附件形式发送参赛作品(邮件名称为单位+姓名+项目类别),邮箱地址:hafu_jlhd@hafu.edu.cn,逾期视为放弃,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碧波 肖黎

联系地址:龙子湖校区启慧楼112房间

四、奖项设置

各项目参赛作品分设一、二、三等奖。省教育厅组织对各单位推荐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获奖证书。对评选结果的异议和处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二十七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2.项目作品登记表

信息化办公室 教务处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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