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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人事处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3-04-27 11:02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3〕140 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符合《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 (试行) >的通知》(教师〔2022〕357号)中考试“对象和条件”要求的人员。

参加本次面试有效期范围为:2021年、2022年参加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及2023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测试成绩合格人员。

二、面试报名及材料提交

参加面试考试的人员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个人身份证扫描件、学历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填写附件2(申请2023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人员名单)。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于2023年4月28日中午12点前全部打包发送至邮箱hnczjrszk@163.com,由人事处师资科审核并存档。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参加此次面试。

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须在2023年4月27日-5月4日之间登录河南教师网络学院 (www.hnjswlxy.cn),进入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服务云平台完善个人报名信息,没有按时补充报考学科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具体学科信息填报可参考附件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任教学科)。

三、面试费用及组织实施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相关事宜的通知》(教办师〔2022〕361号),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278元/次,由学校统一收取上缴,具体缴纳方式群内通知。5月12日-22日,完成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材料的收集与报送。

(二)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通知内容,按照要求准备相应材料。

(三)请各位考生报名后及时加入我校2023年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群,入群后请修改群昵称为姓名+院部。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赵寒影,联系电话:69303735。

附件:

1.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 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

2. 申请2023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人员名单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任教学科


人事处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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