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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省直保健对象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人事处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3-05-12 15:43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关于2023年省直保健对象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省直保健对象健康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范围

正厅级干部,副厅级干部,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委、省政府命名的“河南省优秀专家”,具有正高级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知识分子,任期内的高层次A类、B类、C类、D类人才。

二、体检时间

2023年6月-9月的每周一至周五上午。其中,6月份安排在职干部体检;7月份安排离退休干部体检;8-9月份安排高级知识分子、全国劳动模范、高层次人才等其他保健对象体检。

三、承检医院

河南省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四、体检项目

具体体检项目见附件1。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下载附件,将本单位符合体检的人员姓名、联系方式、体检自选项目认真填写到对应附件,务必于5月16日12:00前发送至人事处邮箱czjrrsc@163.com。

2.联系人:秦哲;联系电话:69303695。

附件:

1.2023年省直保健对象健康体检项目

2. 2023年在职厅级干部健康体检登记表

3. 2023年全国劳动模范、正高级教授等健康体检登记表

4. 2023年高层次A、B、C、D 类人才健康体检登记表

人事处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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