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动态

首页 > 基层动态 > 正文
基层动态

郑铁中院在我校象湖校区开庭审理环资案件

供稿单位:法学院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3-12-28 14:13  点击:[]

12月26日下午,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在我校象湖校区行知楼5066室模拟法庭开庭,审理一起环境资源纠纷上诉案件。20信法U(1)全体同学以及21信法U(2)等班级部分同学共五十余人全程旁听了本次庭审。

本案案由为渔业承包合同纠纷,系承包人梅某、转承包人焦某与发包人洛阳市孟津区会盟镇某村民委员会之间,因履行承包合同产生纠纷,梅某诉至郑州铁路运输法院而起。一审判决作出后,一审被告焦某不服,提出了上诉。郑铁中院民二庭依法组成合议庭,按照二审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听取了上诉人焦某的代理律师、被上诉人梅某以及一审被告某村民委员会的最后陈述和调解意向。本案将择期宣判。

郑铁中院集中管辖河南省环境资源案件,是我省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践行司法活动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的一项重要举措。正在进行“专业实习”课程的信法学子,通过本次在庭审现场的近距离观摩和学习,获授一堂生动的司法实务课,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产生了新共鸣;大家深刻领会到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性,对于“两山”理论、“双碳”目标也有了更加深入的认知,希望今后能有更多的实践学习机会,近距离接触、观摩司法活动。同学们纷纷表示,将会珍惜学习时光,争做新时代里优秀的法律人。(法学院  谢瀚鹏/文  宁艳岩/审核)





上一条:国际教育学院(韦伯国际学院)成功举行2024元旦文艺汇演
下一条:《郑州晚报》副总编辑李韬应邀作新闻写作专题讲座

关闭

打印

联系我们


招生咨询:0371-69303222

龙子湖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22号 邮编:450046

象湖校区:郑州市郑开大道76号 邮编:451464

手机端

伟德国际1946源自英国(中国)有限公司-BinG百科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004778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33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