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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二批河南科技智库研究基地的通知

供稿单位:科研处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3-11-23 19:49  点击:[]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河南科技智库建设,构筑起具有河南特色的“小 中心、大外围”科技智库体系,更好地服务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根据《河南科技智库研究基地建设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根据豫科协发〔2023〕62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第二批河南科技智库研究基地以下简称智库基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河南省境内设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申报单位应具备开展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研究的良好环境,在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研究理论和方法、人才队伍建设以及数据库等方面具有较好的基础,能够为智库基地稳定运行提供场所、资金、人才等保障。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智库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智库基地有固定的研究场所;具有明确的重点研究领域,在本领域已积累丰富的研究成果;具备承接省科协委托组织 会议和开展调研的保障能力,能够立足河南、面向全国、放眼世界针对科技创新发展重大问题开展深入研究。

智库基地负责人应为依托单位在职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的行政职务,在本领域具有丰富的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有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近三年内以课题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决策咨询工作或决策咨询类课题,研究成果曾获省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采纳应用。同一人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智库基地的负责人。

智库基地研究团队中有较大影响的学术带头人和一批专兼职相结合的研究人员,鼓励联合具有较高科技创新研发能力的机构或团队开展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研究;核心研究人员不少于10名,且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不少于5人,并保持人员的基本稳定。

、申报方法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河南科技智库研究基地申报书》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扫描成PDF文档上传至科研云平台,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

四、评审认定

根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省科协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 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研究确定拟批准设立的智库基地 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省科协与申报单位签订《河南科技智库 研究基地建设合作协议书》并向设立的智库基地授牌。智库基地建设周期为3年,省科协将通过稳定资助、定向委托任务等方式,持续支持智库基地建设。

附件:河南科技智库研究基地申报书



科研处

2023年11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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