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工信厅关于推动高校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平台)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教科技〔2023〕259号)及建设指引要求,加快推进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建设,通过示范标杆引导促进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工作高质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学院持续加大推进力度,立足本学院学科专业特色及科研方向,主动与省内规上企业深入对接,共建研发中心(命名:学校-共建企业-XXX研发中心)。请各学院根据与意向企业签订共建研发中心协议后,及时备案至科研处。实行任务进展定期报告制度,请各单位分别于每年5月25日和11月25日前将新增研发中心情况报送科研处。将《高校与规上企业共建研发中心情况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一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413@126.com。并根据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建设指引(附件2)积极落实研发中心建设。
教育厅适时组织开展河南省示范性校企研发中心认定工作,对获得认定的校企研发中心,通过后补助科研项目形式给予资金支持。
附件:
1高校与规上企业共建研发中心情况汇总表
2高校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平台)建设指引
科研处 校地校企合作处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