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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 年度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课题研究的通知

供稿单位:科研处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4-10-16 14:43  点击:[]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教育领域开展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等方面研究,现对2025年度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2025 年度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分为资助项目 和指导项目。其中:资助项目拟立项 25 项,每项资助经费 2 万元;同时,根据申报情况立项指导项目若干项,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给予经费资助。申报题目须从《2025年度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 1)中选报,研究工作须在自立项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二)申报者在进行课题论证设计时,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时代特征,把握教育规律,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梳理省内外相关问题现状,分析问题的原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提出科学合理化对策建议。

(三)课题申报及评审工作在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办公室指导下,由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入选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专家库专家;

4)主持并完成过厅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省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项目。

(二)申报者作为主持人同年度只能申报 1 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它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的申请;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参与不得超过 2 项课题,且不能作为其它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的成员参与申请;2021、2022 年度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三、课题管理

(一)课题由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中心和课题承担单位共同管理。

(二)课题经评审批准立项后,不得变更课题名称、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主持人。因不可抗力致使课题研究无法进行的,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中心将予以撤项,并追回已拨付的课题经费。

(三)课题自批准立项之日起第 3 个月末组织中期验收,需提交 5000-8000 字左右调研报告,内容主要包含:我省有关现状、存在的问题、省外(国外)先进地区主要做法及对我省的启示、下一步政策建议等。中期调研报告验收不通过的,期末不予结项。

(四)课题结项需提交的研究成果包括:(1)不少于 2 万字的研究总报告;(2)不少于 3000 字的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一篇,或者中期调研报告刊发在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编发的《教育工作参考》上。调研报告获得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的,列入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优秀成果库,并给予表彰奖励。

(五)课题发表论文或者专著时,需注明“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课题编号”字样。  

五、申报办法及报送材料要求

(一)电子版报送至科研云平台,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413。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截止日期2024年10月21日下午5点前。逾期不再受理。

纸质版报送要求:

2025 年度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申请书》纸质文本 1 份。

2025 年度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论证活页》, 纸质文本 5 份。

2025年度河南省党的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


                                   科研处

2024年10月16日







  • 附件【附件1-4.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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