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的研究,服务提升教育决策的科学性,现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宏观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2021 年度河南省宏观教育政策研究课题拟立项 20 项。每项资助经费 3 万元,申报者须从《2021 年度河南省宏观教育政策研究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 1)中选报,题目不得更改,研究工作须在自立项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二)本研究课题为应用对策型研究。申报者在进行课题论证设计时,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时代特征,把握发展规律;在充分的调查研究基础上,梳理省内外、国内外相关问题现状,并分析原因、借鉴经验、提出对策;注重运用科学数据、客观事实研究问题,保证科学性,注重应用性,突出实践性,彰显创新性。
(三)课题申报及评审工作在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及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办公室指导下,由河南省宏观教育政策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副处级以上(含)行政职务;
(4)主持并完成过省厅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省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项目。
(二)申报者每人只能申报1 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它河南省宏观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 1 项课题,且不能作为其它河南省宏观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的成员参与申请。
(三)已主持承担河南省宏观教育政策研究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已参与河南省宏观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申报并确定立项的,不能再次作为课题主持人或课题组成员申报。
(四)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1)了解并能够遵守河南省宏观教育政策研究规划课题的有关管理规定;(2)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科研资源、研究基础与必要条件,支持课题组开展研究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课题管理
(一)课题经评审批准立项后,不得变更课题名称、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主持人。因不可抗力致使课题研究无法进行的,河南省宏观教育政策研究中心将予以撤项,并追回已拨付的课题经费。
(二)课题自批准立项之日起第三个月末组织中期评估验收,中期验收需提交研究成果如下:(1)不少于 2 万字的研究总报告;(2)5000 字左右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建议。
研究总报告和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建议在内容上应该包括:引言、国内外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对策建议四部分内容。其中研究总报告要有必要的理论分析框架和充实的调查数据支撑;教育改革和发展对策建议应该与研究总报告内容相匹配,能较好回应区域教育发展改革实践的现实需求,语言精炼、内容详实,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不能脱离课题研究中心任务空洞地为了制定政策而制定政策。
(三)课题完成全部研究任务后,课题主持人应及时申请结项。课题结项鉴定需提交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1)不少于 2 万字的研究总报告;(2)5000 字左右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建议;(3)不少于 3000 字的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一篇。
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建议获得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的,结项时可免去论文发表要求,同时列入“河南省教育宏观政策研究优秀成果”,给予表彰奖励。
(四)课题所有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发表或出版时,须独家注明“河南省宏观教育政策研究课题”或“河南宏观教育政策研究中心资助”字样。
四、申报办法
(一)课题实行开放申报,不做数量限定,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各省辖市及济源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各普通高等院校、厅直属各单位(学校)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鼓励不同类型单位发挥各自优势进行联合申报。
(二)申报资料由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两个或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由牵头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送。河南省宏观教育政策研究中心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填写《2021 年度河南省宏观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 2)、《2021 年度河南省宏观教育政策研究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 3)、《2021 年度河南省宏观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 4)。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2021 年度河南省宏观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申报书》纸质文本 1 份。
(二)《2021 年度河南省宏观教育政策研究课题论证活页》, 纸质文本 5 份。
(三)申报截止时间:电子版于2021 年 6 月 29日上午11:00前上传至云平台,同时纸质版交至科研处413室(龙子湖校区行政楼),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