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知,现将2022年度项目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科研处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须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2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于2022年1月15日前与科研处联系(科研处联系人吴晶),分配账号。2022年3月8日前将正式版申请书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和科研管理云平台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2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咨询与联系方式
(一)各类事项咨询电话
材料接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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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8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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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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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17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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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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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7229
62327225
62329112
62326961
62328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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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型项目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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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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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7230
62328222
62329336
62327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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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港澳)、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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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7478
62329133
62325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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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基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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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9897
62326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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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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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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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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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6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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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科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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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6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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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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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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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科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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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7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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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与材料
科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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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6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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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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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6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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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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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6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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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科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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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8991
62328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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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科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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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8382
|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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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7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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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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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6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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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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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6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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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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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8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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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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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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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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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6959
62325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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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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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8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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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 https://isisn.nsfc.gov.cn/
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 http://output.nsfc.gov.cn/
科 研 处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