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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3 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科研处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2-06-30 11:42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3 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社语〔2022〕210 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 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人民群众重大关 切,锚定“两个确保”奋斗目标,助力实施“十大战略”,开展前瞻性、战略性、创新性、针对性的应用研究,增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决策影响力、社会影响力和学术影响力,为现代化河南 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撑。

二、选题要求

本次项目申报设选题指南(见附件)。各课题组既可以参照选题指南申报,也可以主动与省直各相关单位和产业部门联系沟通,征求意见建议,以现实问题为切入点,凝练方向,自拟题目。自拟题目要注意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凸显战略性、实证性,并且有学理支撑。

三、申报限额

双一流高校每校不超过 10 项,省特色骨干大学及特色骨干 学科建设高校每校不超过 5 项,其它本科高校每校不超过 2 项, 高职高专每校不超过 1 项。

四、申报条件

应用研究重大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严谨的学术作风、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主持完成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高等学校科研教学一线全职工作人员。

2.申请人对所申报课题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相关科研成果。课题组在相关领域应具有较雄厚的研究实力和实践经验,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提倡并鼓励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课题组。

3.在研的各类国家级项目、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

五、项目经费

每个项目资助研究经费 8 万元,首批拨付 6 万元,研究期满 达到结项要求的,拨付剩余经费。

六、结项要求

项目研究周期为 2-3 年,结项时应同时达到以下要求:

1.正式出版学术著作 1 部及以上,或在SSCI、A&HCI、CSSCI

来源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2 篇及以上(项目负责人至少发表1 篇)。

2.成果推广及应用。撰写有研究报告(需地厅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厅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在《资政参考》、《成果要报》等内刊发表或主要媒体刊发推介专刊、组织召开成果发布会等。

结项成果须标注“河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字样。研究期满达不到结项要求者,可延期 1 年并申请二次鉴定。延期 1 年后仍不符合结项要求的予以通报,并作撤销处理,项目首席专家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各类项目。

七、申报流程

此次申报工作使用“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不接收纸质材料。

1.申报系统将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开通,届时申请人可以登 陆 河 南 省 高 校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研 究 信 息 网(https://jyt.henan.gov.cn/sk/)进行申报,同时上传至云平台。

2.申报人员自行登录系统注册个人信息,于 7 月 5日前在线 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并将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公章后,扫描形成一个 PDF 文档,上传至系统和云平台。(论文上传封面、目录、正文 首页的扫描件,著作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的扫描件)

八、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2.各单位根据分配的申报名额对申请者资格和申报课题进行遴选

3.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对本校申报材料真实性、原创性负责。严格审核证明材料(包括申报书中填报的论文、专著、项目、奖项、相关学术荣誉等原件),凡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证明、违反学术规范者,将取消申报人的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各类项目。

科研处

2022年6月30日


 

  • 附件【附件.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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