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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著作资助(党的二十大专项) 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科研处  编辑发布:宣传部信息员  日期:2022-09-28 12:59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著作资助(党的二十大专项)工作的通知》(教办社语〔2022320 号)文件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科学理论与生产实践紧密结合并能带来较大社会效益的应用研究;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和译著,不含工具书、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二、重点资助方向

1.学习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创新成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成就。

2.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加强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解读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宣传以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大别山精神、愚公移山精神等为代表的河南精神。

3.阐发、提炼和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和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髓,反映中华文明史、中华文明探源等领域的重大研究成果。

4.弘扬河南文化、反映河南成就、服务河南发展,重点瞄准河南重大发展战略、新兴产业等,原创价值高,地域特色突出。

5.把握新形势新任务,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动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申报条件

1.申报著作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文字精炼、标注规范,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无意识形态问题。

2.申报人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职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科研工作能力;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多人合作完成的须以第一作者名义申报。

3.申报著作必须是已完成的书稿。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

(1) 已得到其他项目资助和出版资助的成果;

(2) 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3) 已出版的成果。

四、申报限额

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双一流高校每校不超过 5 项,省特色骨干大学和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每校不超过 2 项,其他高校每校不超过 1 项。

评审确定的优秀著作统一由河南大学出版社出版,并收录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著作卓越文库。

五、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并组织专家进行初审,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申请者按要求填写、打印《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著作资助项目申请评审书》(见附件 1), 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2.须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申请评审书》一式 3 份;已完成的书稿 1 套(匿名,不得出现姓名、所在学校 等相关信息);《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著作资助项目申报一览表》(见附件 2) 1 份。以上材料电子版须同时报送至科研处云平台(文件压缩包命名为“申报人姓名+优秀著作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2 年 10 月10



科研处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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