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报送2023年国家基金项目选题等信息。
一、报送内容
1.国家基金项目选题名称,主持人,学科门类,项目类别;
2.选题理由,包括选题依据、研究现状、学术价值、应用价值等;
3.可能的创新点;
4.研究基础(青年基金项目可省略)。
二、注意事项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应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国家自科基金项目选题应符合“鼓励探索、突出原创”“聚焦前沿、独辟蹊径”“需求牵引、突破瓶颈”“共性导向、交叉融通”等要求。
选题要体现前瞻性眼光,避免与已立项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基金各类专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各类专项(如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研究专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等重复(可参阅历年项目立项课题)。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进行动员,为国家基金项目申报提供有力支持,营造有利于高水平科研的浓厚氛围,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均可申报,争取做到能报尽报。2019年以后入校的博士均要参加2023年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已申报预研项目的,如无变动,不再重复申报。此次选题报送通过云平台申报,截至时间2022年11月15日12:00。
科研处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