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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专业课程质量评价的通知

供稿单位:教务处  编辑发布:教务处信息员  日期:2024-06-11 17:22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一流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2〕93号)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课程质量评价指南(试行)》(教办高〔2024〕154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本科专业课程质量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课程是学校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通过面向全校开展本科专业课程质量评价,推动建立课程预警及准入退出机制,强化课程建设激励约束和保障支撑,着力构建高质量本科课程体系,加快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推进我校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评价范围

(一)课程类别和数量要求

1.学校所有本科(含专升本)专业开设的课程,包括通识教育基础课(公共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等每类课程的8-10门核心课程,课程门数以课程代码区分,不以课程名称区分。

2.课程评价应是2022-2023学年或2023-2024学年开设的课程,为了与专业评价2022-2023学年的时间节点一致,建议课程评价范围节点也是2022-2023学年开设的课程。

(二)各专业授课教师团队要求

课程质量评价是专业评价的基础,课程评价应以授课对象所在专业为主进行(同一授课教师或团队在不同专业或向不同授课对象所授的同一课程可评价一次,但不同授课教师或团队在不同专业或向不同授课对象所授的名称一样的课程须按不同课程进行评价),具体分类如下。

1.课程面向同一个参评专业

不管教师是多人分开或共同授课,都按1门课程评价。

2.课程面向多个参评专业(含异地办学、多点办学等独立参评专业点)

1)如教师=1,则按1门课程评价。

2)如教师>1

①这些教师共同承担各专业授课任务,则按1门课程评价;

②当这些教师分别承担各专业授课任务,则按多门课程进行评价。

③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建议为近两期为某一专业授课的教师。

④若某一教师在近5年内给多个专业授课,则该教师为这门课程录制的视频可作为已授课的多个专业共同使用。(如该教师是课程负责人,则可进行10分钟说课视频或45分钟实录视频出镜录制;如该教师为授课教师团队成员,则只能进行45分钟实录视频出镜录制)。

注:在组建授课教师团队时,由各专业结合开课单位确定近5年来承担该门课程教学任务的授课教师团队;以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和课表安排为准。

(三)通识教育基础课(公共课)

1.通识教育基础课(公共课)由各专业结合开课单位确定授课教师团队等信息,由开课单位按照授课教师团队信息,针对各专业情况准备课程评价材料并组织完成课程自评。学校课程质量评价结束后,将自评结果及有关材料提交相关专业用于进行专业评价。

2.经学校与公共课开课学院沟通,以下通识教育基础课(公共课)准备课程评价材料,后期学校评审完毕后则提供给各学院使用。如个别专业的通识教育基础课(公共课)仍不够8-10门,原则上由专业所在学院自行解决。具体课程信息见下表。

序号

开课部门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3240000039

思想道德与法治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3240000062

思想道德与法治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3240000030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4

马克思主义学院

324000003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5

马克思主义学院

3240000064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6

统计与数学学院

3140000054

线性代数

7

统计与数学学院

3140000141

高等数学(一)(FM)

8

统计与数学学院

3140000142

高等数学(二)(FM)

9

统计与数学学院

3140000024

高等数学(一)

10

统计与数学学院

3140000023

高等数学(二)

11

外国语学院

3250000012

大学英语Ⅰ(一)

12

外国语学院

3250000010

大学英语Ⅰ(四)

13

外国语学院

3250000013

大学英语Ⅱ(二)

14

外国语学院

3250000040

大学英语Ⅱ(二)

15

外国语学院

3250000015

大学英语Ⅱ(四)

16

外国语学院

3250000017

大学英语Ⅲ(二)

17

外国语学院

3250000039

大学英语Ⅲ(二)

18

外国语学院

3250000019

大学英语Ⅲ(四)

19

文化与传播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

3110000006

大学语文

20

文化与传播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

3110000005

大学语文

21

教育科学学院

3150000007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22

创新创业中心(创新创业学院)

3260000010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一)

23

创新创业中心(创新创业学院)

3260000018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二)

(四)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

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原则上由专业所在学院自行解决,如需其他学院帮助,各学院须积极配合解决。

三、评价程序

评价程序包括课程自评、开课学院复评、学校复核。开课学院为课程质量评价主体,对本学院开设课程的质量评价进行统一安排部署。

(一)课程自评。各课程授课教师团队成员须对照《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课程质量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以下简称“评价指标体系”),对所讲授的课程进行自评,按照世界一流(A类)、国内一流(B类)、国内平均水平(C类)、其他(D类)4个等级明确课程评价等级。并按要求填写《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课程质量评价自评报告》(附件2,以下简称“自评报告”;填写内容依据附件2中各部分内容的提醒文字调整字体和字号,类目序号要求依次为一、二、三、……,(一)(二)(三)……,1.2.3.……,(1)(2)(3)……,①②③……),整理相关支撑材料(详见自评报告材料清单)。

(二)开课学院复评。各教学单位成立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和院长任组长、至少包含1-2名行业企业专家的学院教师“课程质量评价”活动领导小组。对本学院所有评价课程进行复评,认定课程质量评价等级,并按专业评价相关要求通过学校“课程评价平台”统一报送通识教育基础课(公共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等每类核心课程的“自评分数”(分数须通过平台的“自评打分”功能进行打分)、“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等课程质量评价材料。

(三)学校复核。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开课学院上报核心课程的质量评价材料进行抽查复核,并给出最终评价结果

四、材料提交时间节点和方式

(一)确定各学院专业类别参评课程信息

1.提交时间:6月12日(星期三)下午16:00前。

2.提交方式:以学院为单位将《各学院专业类别参评课程信息统计表》电子版(见附件3)发送至教务处邮箱hncjjwcjwk@126.com。

3.具体要求

1)关于课程开课情况的证明要求

根据《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课程质量评价自评报告》模板中的《课程基本信息》表,需填写教务管理系统中的课程编码(教务管理系统中为课程号)和选课编码/教学班号(教务管理系统中为教学班ID/教学班,建议填写教学班),并提供课程最近两期的教务管理系统截图(截图从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计划管理-任务落实查询”窗口截取,图中需包含开课的年级组成、专业组成、学年、学期、开课学院、课程号、课程名称、教师名称、选课人数、开课状态等信息)证明提供课程的开课时间和授课教师姓名。

2)各专业参照《各学年开课课程教学任务一览表》(附件4),并结合开课单位确定授课教师团队等信息,填写《各学院专业类别参评课程信息统计表》(附件3)。

(二)课程质量评价支撑材料提交

各开课单位需按照《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课程质量评价自评报告》(附件2,以下简称“自评报告”)清单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支撑材料。

1.提交时间:6月24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

2.提交方式:通过学校自主研发的“伟德国际1946源自英国课程评价平台”上传课程支撑材料,并完成课程自评、开课学院复评。

1)伟德国际1946源自英国课程评价平台网址:http://210.42.225.47。

2)用户名:教工号,密码:身份证后6位(如教务管理系统中没有老师身份证号,则密码为教工号后6位)。

3)操作方式详见《伟德国际1946源自英国课程评价平台使用说明》(附件5)。

五、课程质量评价材料具体要求

根据《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课程质量评价自评报告》(附件2),课程质量评价提交材料要求如下。请特别注意:课程团队教师必须从事课堂教学或实验教学或批改作业等实质性工作。

(一)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课程质量评价自评报告

各个课程授课教师可对标课程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总结课程实际教学各环节实际成效和经验自主填报。将Word文档直接转换为PDF文档,不要把纸质版文档扫描为PDF。

(二)教学进度计划表

1.最近一学期的教学进度计划表WORD版和PDF版(将Word或Excel文档直接转换为PDF文档),模版见《学校相关材料模板》(附件6)。

2.需注意:教学进度计划表的授课年级和班级等信息应与授课教师团队所教授的专业、班级吻合。

(三)10分钟“说课”视频或45分钟课堂实录视频

1.课程团队10分钟“说课”视频(技术要求:分辨率1080P及以上,MP4格式,课程负责人出镜露脸时间不得少于3分钟)或45分钟课堂实录视频(技术要求:分辨率720P及以上,MP4格式)的有效网址链接。

2.具体视频录制要求见《关于为本科课程质量评价录制授课视频的通知》(网址:/info/1022/11827.htm)。

3.上传至“伟德国际1946源自英国课程评价平台”视频网址链接的提供方式见附件7。

(四)人才培养方案

1.需提供课程已开设的人才培养方案WORD版和PDF版(将Word文档直接转换为PDF文档)。

2.由于课程质量评价自评报告的《课程基本信息》表格中要求提交的人才培养方案版本中和教务系统上的课程代码一致,且需要提供教务系统最近两期的开课时间和任课教师截图,所以人才培养方案建议提供2019版本,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提供2023版本

3.通识教育基础课(公共课)不需要提供人才培养方案。

(五)课程教学大纲

1.根据课程情况,提供理论课程、课程设计、实习/实验教学大纲的WORD版和PDF版(将Word文档直接转换为PDF文档),模版见《学校相关材料模板》(附件6)。

2.需注意:课程教学大纲的开课对象、适用专业等信息应与授课教师团队所教授的专业、班级吻合。

(六)教学设计方案

1.提供1节具有代表性的样例WORD版和PDF版(将Word文档直接转换为PDF文档),不少于5张现场教学活动的全景图片(附在教学设计方案最后)。

2.教学设计方案模版见《学校相关材料模板》(附件6)。

3.需注意:教学设计方案的面向专业、授课对象等信息应与授课教师团队所教授的专业、班级吻合。

(七)讲义或PPT课件

1.最近一个学期的1节课讲义或PPT课件的PDF版(将Word或PPT文档直接转换为PDF文档)。

2.建议与所提供的教学设计方案内容吻合。

(八)教学资源(包括自建课程)列表,并提供网络链接地址。

1.教学资源(包括自建课程)列表的WORD版和PDF版。

2.教学资源(包括自建课程)列表的填写建议如下:资源清单包含选用资源、自建资源和实验教学资源,根据课程实际使用列出使用资源名称,例如教材信息、参考教材、试题库、自建课程、实验平台等,其中在线资源应在该资源名称后面提供网络链接地址,各课程组成员网址之间用英文输入法下的分号隔开。

3.超星泛雅学习平台(学习通)的课程教学资源网络链接地址提供方式见附件8。

(九)考试(考核)试题(可以是非标准化试题)、答案(或答案要点)、学生成绩单和成绩(试卷)分析报告

1.各开课学院为每个专业提供最近2次的考试(考核)试题(可以是非标准化试题)、答案(或答案要点)、学生成绩单和成绩(试卷)分析报告PDF版(将多项内容合并成1个Word文档直接转换为PDF文档)。

3.需注意:试题、学生成绩单和成绩分析报告的专业、班级信息应与授课教师团队所教授的专业、班级吻合。

(十)最近2次学生评教统计结果和学校对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结果

1.评教系统中最近2次学生评教统计结果截图的PDF版。

2.最近2次学校对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结果PDF版。

3.需注意:(1)在提供评教系统中最近2次学生评教统计结果截图时,学生所在专业年级应与授课教师团队所教授的专业、班级吻合。(2)将多项内容合并成1个Word文档直接转换为PDF文档。

(十一)课程团队教师的教研情况

授课教师团队成员获得的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教学竞赛奖励,发表的教学论文等(不超过5项)证书、文件、论文(含期刊封面、目录、文章正文等内容)的PDF版(将多项内容合并成1个Word文档直接转换为PDF文档)。

(十二)课程团队成员指导学生的竞赛获奖和发表论文情况

授课教师团队成员指导的学生参加与本课程相关竞赛获得的奖励、发表的论文(含期刊封面、目录、文章正文内容)等(不超过5项)的PDF版(将多项内容合并成1个Word文档直接转换为PDF文档)。

(十三)其它特色材料

不超过2项的其它特色材料PDF版(将多项内容合并成1个Word文档直接转换为PDF文档)。

(十四)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课程最近两期开设情况截图的PDF版

教务管理系统截图从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计划管理-任务落实查询”窗口截取,图中需包含开课的年级组成、专业组成、学年、学期、开课学院、课程号、课程名称、教师名称、选课人数、开课状态等信息。

六、工作要求

课程质量评价是专业评价的基础,专业评价结果影响学校将来招生计划人数,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周密部署,严格把关,规范上报,高质量完成课程质量评价工作,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

1.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课程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2.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课程质量评价自评报告

3.各学院专业类别参评课程信息统计表

4.各学年开课课程教学任务一览表

5.伟德国际1946源自英国课程评价平台使用说明

6.学校相关材料模板

7.“伟德国际1946源自英国课程评价平台”视频网址链接的提供方式

8.超星泛雅学习平台(学习通)的课程教学资源网络链接地址提供方式

                                        

教务处

                                    2024年6月11日

上一条:关于落实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教学任务(不含集中实践课程)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社团年审及评议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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