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清明节假期为4月5日至4月7日,共三天。
各单位要做好假期前的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工作,并安排好假期值班,后勤部门要做好节日期间学生的餐饮服务工作。通勤车辆执行周末运行方案。
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
上一条: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清明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传承•2019 清明祭英烈”教育活动的通知
【关闭】
【打印】
招生咨询:0371-69303222
龙子湖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22号 邮编:450046
象湖校区:郑州市郑开大道76号 邮编:451464
手机端
伟德国际1946源自英国(中国)有限公司-BinG百科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004778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33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