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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授课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调(代)课的通知

供稿单位:教务处教务科  编辑发布:黄华  日期:2021-01-11 17:09  点击:[]

各教学单位、各任课教师:

为方便两个校区教室的调(代)课事项,推进教学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提高教学管理效率,学校2020914日起向全校教师启用教务管理系统网上调(代)课功能,自实施以来,总体执行情况良好,但存在部分问题。为切实维护我校正常教学秩序,经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授课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调(代)课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代)课流程

所有需调(代)课教师与开课单位教学办主任(教学秘书)联系,由教学办主任(教学秘书)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调(代)课,流程如下(开课单位调(代)课的操作方法见附件)。

(一)开课单位教学秘书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申请。

(二)申请时,请在“调动原因”中,先备注出“因公”或“因私”,再填写具体原因,同时上传调课原因相关证明附件。因公调课:请上传调(代)课原因证明材料等附件(如会议假请上传会议通知,换教室请上传教室设施损坏照片或经开课单位领导签字的换教室申请原因,因集中实践课学生周次冲突请上传学生班级课表);因私调课:请上传调(代)课原因证明材料等附件(如病假请上传生病诊断证明)。  

(三)开课单位领导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批。

(四)教务处教务科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批。

(五)若该学期某教师调(代)课次数过多或违背教学规律,须教务处负责人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批。

(六)调(代)课完成。

二、具体要求

(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履行流程的所有调(代)课数据,系统都会自动计算调课率。调(代)课原因相关证明附件是统计调课率时该调课数据备注出调课原因(因公因私)的必然证明条件,尤其是因公调课的附件请一定要上传。

(二)今后不再允许停课(因学校活动的整体停课除外)。凡需进行临时教学调整的老师,只能采用调课、代课方式,调整到其他时间段上课或调给其他老师代课。调整后的上课时间原则上不能是法定节假日。

(三)如果授课学生班级的正常课程与集中实践课程授课周冲突,请正常课程的授课教师提前调课。例如,有些课程是多个班的学生合班授课,无法按周次完全规避该合班所有学生的集中实践课程周,请将冲突周的某次课程调至晚上或周末上课。

(四)为保证教学计划正常实施,教师如需调课须先向授课学生征求意见,在保证教学班内全体学生调课时段无课程冲突情况下,再与开课单位沟通。所有调(代)课流程须于上课前2天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并通知到授课学生。

(五)授课教师突然生病或需请丧假等特殊情况请开课单位教学办主任(教学秘书)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备案,随后尽快在系统中履行调课审批程序。

(六)对符合条件的调课申请,教务处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教务处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退回申请不予通过。

(七)教务处将在每个工作日的11:30-12:00及17:00-17:30集中对网上提交的调(代)课申请进行审核,调(代)课教师也可于审批日的次日在教务管理系统上查询课表,同时请通过审核的调(代)课教师将调(代)课后的上课时间和地点及时通知到授课学生。

(八)教师网上办理调(代)课自此通知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开课单位调(代)课的操作方法

教务处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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